《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变更医疗机构名称、注册地址(不含配制地址)、法定代表人、科室负责人
事项名称:《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变更医疗机构名称、注册地址(不含配制地址)、法定代表人、科室负责人
法律依据:《放射性管理办法》
办件类型:即办件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服务程序:《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变更医疗机构名称、注册地址(不含配制地址)、法定代表人、科室负责人.doc
办事地址:药监局三楼
申报资料
1、医疗机构变更申请报告。
2、《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变更医疗机构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应提供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文件。
4、变更法定代表人及科室负责人提供拟任法人代表及科室负责人简历、学历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5、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保证。
[来源: 市行政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