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新建、改建、扩大入河排污口审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办件类型: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服务程序:窗口(审批科)受理——行政审批科审核——分管局长审批——窗口(审批科)办结
申报资料
1、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
2、建设项目依据文件;
3、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4、其他应当提交的有关文件。
[来源: ]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