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08日 星期一 黄石天气:多云
                     您好! 欢迎光临下陆区政府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办事 > 企业办事 > 司法公证
公证处(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日期: 2014-10-05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项目名称 公证处(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法律(或政策)依据 《公证暂行条例》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公证处的设立、变更、终止、撤销和年检登记。 

  是否收费 待定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条款)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公证员名单、简历、身份证、执业证、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品行证明;

  3、资金及来源证明;

  4、公证处章程;

  5、办公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6、司法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承诺时限 30天 

  服务程序 

  审批机构 市司法局



[来源: ]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