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土地抵押登记办理
事项名称:设定土地抵押登记办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土地登记办法》
4、《物权法》
办件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住宅用地一亩以下300元,每增长一亩200元,最高不超过20000元;非住宅用地一亩以下500元,每增长一亩300元,最高不超过40000元。
服务程序:设定土地抵押登记办理流程图.doc
办事地址:国土局三楼
申报资料
1、抵押双方申请抵押登记的报告;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贷(借)款合同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等;
4、土地评估报告;
5、抵押双方身份证明;
6、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还须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正本,公司章程;
7、改制企业以土地作抵押的,须提交县(市)区以上同级经济管理部门同意抵押贷款的证明等;
8、划拨土地抵押出让合同;
9、担保,反担保合同;
10、其他相关资料。
设定土地抵押登记办理.doc
[来源: 行政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