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变更登记办理
事项名称:土地变更登记办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土地登记办法》
4、《物权法》
办件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住宅用地一亩以下300元,每增长一亩200元,最高不超过20000元;非住宅用地一亩以下500元,每增长一亩300元,最高不超过40000元。
服务程序:土地变更登记办理流程图.doc
办事地址:国土局三楼
申报资料
1、转让双方当事人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报告,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权属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
3、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3、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契税缴纳凭证(是改制企业的,补交土地出让金);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如房产证等);
7、国家控股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须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转让的文件;
8、改制企业转让土地的,须提交县(市)区以上同级经济管理部门同意转让证明等;
9.其他相关资料。
注:不含地籍调查时间。
土地变更登记办理.doc
[来源: 行政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