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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矿区范围(含变更开采方式、开采矿种)办理
日期: 2014-10-09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事项名称:变更矿区范围(含变更开采方式、开采矿种)办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4、《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 

  办件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服务程序:变更矿区范围(含变更开采方式、开采矿种)办理流程图.doc 

  办事地址:国土局三楼 

  申报资料

  1. 申请报告及资料目录 

  2.采矿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含变更开采方式、主采矿种。注明变更理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报告,矿山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署的意见)。 

  3.原矿区范围与拟申请变更的矿区范围对照图(以1:2000至1:5000地形地质图为底图,并附国家直角坐标和矿区面积)及区域地矿产图。 

  4.变更后的矿区范围内经批准或评审认定(备案)的地质勘查报告,或储量核查意见书,并附标定矿区范围的储量计算图。 

  5.重编后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和确认书 

  6. 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变更矿区范围(含变更开采方式、开采矿种)办理.doc

[来源: 行政服务中心 ]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