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新建矿山划定矿区范围办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4、《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
办件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服务程序:新建矿山划定矿区范围办理流程图.doc
办事地址:国土局三楼
申报资料
一、企业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1. 申请报告及资料目录
2.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书(并附办矿理由及要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1:2000至1:5000地形地质图为底图,并附国家直角坐标和矿区面积)及地理位置图、区域地质矿产图(范围大小以能反映矿区与周边资源分布空间关系为原则确定。)
4.经批准或评审认定(备案)的地质勘查报告或储量核查意见书,并附标定矿区范围的储量计算图。
5.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复印件;探矿权转让取得的,出具批准该探矿权转让和变更的有关文件
6.矿山所在地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署的意见。
7.采矿权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8.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9.开采特殊矿种的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10.银行的资信证明
11.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二、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
1.申请划定矿区范围主要提供上述⑴、⑵、⑶、⑷、⑹、⑼、⑾条规定的资料。
2、提交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的申请文件、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委托书和成交确认书。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