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办理
事项名称: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办理
法律依据: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关于转发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印发(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鄂建[1994]057号)
办件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收费:
1、报刊、电话棚亭、堆物堆料、基建施工、机动车停车场、中心区0.2元/日㎡,边缘区0.1元/日㎡;
2、非机动车停车场中心区0.1元/日㎡,边缘区0.05元/日㎡;
3、广告牌中心区0.4元/日㎡,边缘区0.2元/日㎡。
服务程序: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办理流程图.doc
办事地址:市政公用局一楼
申报资料1、书面申请(包括地点、占用面积、联系方式等);
2、规划红线图;
3、规划建设许可证。
[来源: 市行政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