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墙材产品认定办理
事项名称:新型墙材产品认定办理
法律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国办法[2005]3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
2、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鄂政办法[2006]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的通知》
3、《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行政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7]77号附件2新型墙材目录
办件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服务程序:新型墙材产品认定办理
办事地址:建委三楼
申报资料1、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合格证,国家、湖北省推广应用目录的产品名称,批次序号;2、生产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3、产品的主要生产工艺,主要设备名称型号、主要性能指标;4、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部门颁发的产品标准登记证书和产品抽检报告书;5、建筑工程(节能)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书;6、有关部门的产品技术鉴定或技术评审资料;7、代理经销授权证明。
[来源: 市行政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