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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办理《护照》
日期: 2014-10-09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事项名称: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办理《护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第5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2007年4月11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10月25日发布,公安部令第96号)第3条; 

  3、《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规定及实施机关的决定》(2004年9月2日,省政府令第268号)第75项; 

  4、收费依据:鄂价费(2002)206号。 

  办件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15天 

  收费标准及依据:收费:

  ①护照200元;

  ②补发护照400元;

  ③换发护照200元;

  ④加注20元。(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⑤团队旅游申请人不收费。 

  服务程序: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办理《护照》流程图.doc 

  办事地址:公安局 

  申报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3、到公安出入境窗口照相;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办因私护照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大冶、阳新申请人在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附件下载: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办理《护照》流程图.doc
附件下载: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办理《护照》相关资料.rar

[来源: 行政服务中心 ]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