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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社区事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日期: 2017-05-23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根据《黄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陆区有关机构调整的通知》(黄编办发[2011]28号)于20114月成立黄石市下陆区社区事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45月,根据《中共下陆区委 下陆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和完善片区管理的通知》(下发[2014]9号)文件精神,实施了片区改革,设立“下陆区社区事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片区,位于新下陆街196号,目前,办公室共有干部职工48人,下辖8个社区,其中“村改居”社区4个(老鹳庙、老下陆、江洋、蜂烈山),城市社区4个(大塘、团结、康宁、胜利),共有12705户,41264人。设4个党委,1个党总支,3个支部。办公电话:5330720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领导和组织辖区内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各项管理职能。

  (二)负责辖区党建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加强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负责选配社区“两委班子”。

  (三)负责人民武装工作;负责辖区城市管理、房屋土地征收、公共服务、民政、司法、计划生育、人社等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

  (四)负责辖区社会稳定,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开展人民调解和社区网格化管理。

  (五)监督辖区内社区资源、资产、资金的管理使用。建立健全社区财务管理制度,推进社区财务规范化管理。

  (六)负责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及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七)负责协调辖区单位广泛参与社区建设及社会化管理工作,指导社区与辖区单位签订共驻共建协议,实现辖区单位与社区共驻共建、资源共享。

  (八)指导社区整合各种资源,服务项目建设,协助城市建设;充分调动社区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全面参与社区建设。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内设党政办公室、政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

  (一)党政办公室:加挂财务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群团等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工作;协调人大、政协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和社区“三资”监督管理工作。

  (二)政法办公室:加挂老下陆司法所牌子。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稳和信访等工作;负责司法民调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负责指导居民自治组织建设;负责民政优抚、老龄、残联、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群众文化体育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四)城市管理办公室:加挂城管执法中队牌子。负责违章建筑管控、房屋土地征收、社区卫生保洁、绿化等工作;协助城市建设、食品药品监管、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三、吴 浩(党委书记、主任):主持办公室党委、行政全面工作。负责财务、人事工作。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黄青松(党委委员):分管财务办公室;负责财务管理和社区三资监督管理、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对财务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周丽明(党委委员、副主任):分管卫计办公室(劳动保障站);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对卫计办公室(劳动保障站)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吕文明(党委副书记、党政办公室主任):主持党政办公室、工会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等日常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经济协调工作,协调人大、政协工作。对党政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江继平(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胡胜利(党委委员、副主任、城管办公室主任):主持城市管理办公室工作;负责违章建筑管控、房屋土地征收、社区卫生保洁、绿化,项目协调服务等工作;协助城市建设、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对城市管理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李敬军(党委委员、副主任、武装部长):主持人民武装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指导居民自治组织建设、民政优抚、老龄、残联、群众文化体育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农林水利、防汛防火等工作;协助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对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吴俊军(党委委员、副主任、政法办公室主任):主持政法办公室工作;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稳和信访等工作;负责司法民调和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负责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对政法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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