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坚持边宣传、边督办、边检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的党风廉政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对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制度执行落实的经验,查找制度落实的薄弱环节,分析制度落实不力的原因,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制度意识,巩固纠正“四风”、解决“三难”、整治“为官不为”等作风建设成果,推动全区党员干部养成“三严三实”优良作风。
二、督促检查的范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省监察厅代拟、制发、联合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31件。其中,涉及作风建设方面的14件。此次督促检查活动,在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下列10项作风建设方面制度的落实情况:
1.《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鄂办发〔2013〕7号);
2.《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鄂发〔2014〕11号);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具体意见》(鄂纪发〔2013〕1号);
4.《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情况监督检查的办法》(鄂纪发〔2013〕2号);
5.《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鄂纪发〔2014〕5号);
6.《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鄂发〔2013〕26号);
7.《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鄂办发〔2014〕1号);
8.《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鄂办〔2013〕25号);
9.《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鄂办发〔2013〕33号);
10.《关于对“为官不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纪办发〔2014〕9号)。
三、督促检查的对象
本次督促检查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模式,实行“网格式”全覆盖,主要对象为:区委部门、人大机关、政府部门、政协机关等。各街办(片区)参照执行。
四、督促检查的内容
督促检查组围绕上述10项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及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二是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的情况;
三是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强化权力监督、党政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的情况。
四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区委六点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五是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对经济责任实施问责的情况。
六是整治官僚主义、衙门作风、为官不为的情况。
五、督促检查的方式方法
组建督促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调研走访、财务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全面了区直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制度的落实情况,对10项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制度的质量、可行性、落实效果进行评估,对各单位建立制度落实的责任体系及督办检查、考核问责、反馈整改机制进行检查,对制度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追责。
六、督促检查的步骤、时间
督促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职能部门对照相关责任组织开展自查和进行督查,于 6月8日前将各部门自查及开展督查情况汇总后提交区纪委。
第二阶段:区纪委联合区委主体办、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成立综合督促检查组,对自查和督查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典型问题等方面进行督查(6月20日前)。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区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要从加强从严治党、依规管党的高度,深刻认识强化制度执行落实对推进党的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守纪律、讲规矩”观念,高度重视、自觉执行党的各项制度,全面提高制度执行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落实的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各项制度。区纪委负责督促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安排,开展督促检查活动。
(三)增强工作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专题研究,深刻剖析,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并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中共下陆区纪委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
[来源: 区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