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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纪委监察局简介及工作职责
日期: 2014-12-09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简介

  区纪委监察局现有领导成员5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监察局长1名,专职纪委常委2名,监察局副局长1名;其它纪检监察干部3名。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区纪委监察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相应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为推进全区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先后被省、市评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评为文明单位,多次被评为区级先进单位。

  二、职责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协助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和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颁发的决议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机关和区政府机关、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或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区政府及政府部门任命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规划,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行政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8、调查研究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区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9、会同区委、区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干部人选;负责纪检监察派出机构领导成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意见;组织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10、协助区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负责纠风的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工作。总结推广纠风的先进经验,查办不正之风的典型案件。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下陆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六楼

  办公电话:0714-5317109

 



[来源: 区纪委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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