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改革物价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常设机构有重点项目办、经济动员办。
二、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发改、物价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价格法》等法律、法规。
2、全面组织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及时报告其实施完成情况。
3、抢抓国家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的政策机遇,积极向上申报国家政策性项目和扶持资金。
4、围绕“两型社会”建设,提出产业发展规划,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增强全区发展后劲。
5、做好全区权限内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和跟踪管理服务。
6、做好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和专题性分析,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耳目。
7、做好清费治乱和价格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
8、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年审,提供价格政策信息服务。
9、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做好市场明码标准和明码实价工作。
10、做好群众关于价格举报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三、班子成员及分工
舒小明(局长):负责局全面工作,主管发改、机关财务工作,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
徐永霞(党组书记):负责局党务工作,主管物价、信访工作,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
柯建新(副局长):负责办公室等工作,主管固定资产投资、经动办、综治等工作,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
徐楚兵(副局长):负责局发改工作,主管项目建设、项目审批、项目申报等工作,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
四、投资项目审批办事程序及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法实施细则》
查处程序
立案:根据举报和检查线索,对价格违法案件予以立案。
调查:下达检查通知书,查账核实,提取证据,做好调查笔录
审理:撰定调查终结报告,下达《责令退还多收款项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复议:当事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结案:填写结案登记表,整理归档《案卷》。
五、价格违法案件查处办事程序及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法实施细则》
查处程序
立案:根据举报和检查线索,对价格违法案件予以立案。
调查:下达检查通知书,查账核实,提取证据,做好调查笔录
审理:撰定调查终结报告,下达《责令退还多收款项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复议:当事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结案:填写结案登记表,整理归档《案卷》。
[来源: 区发改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