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
由于人事变动,为进一步明确职责,促进区司法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局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进行调整,具体分工如下:
陈君(司法局局长):主持区司法局全面工作。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全局的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余银珠(司法局副局长):协助局长做好司法局日常工作。分管公证处、党务、财务、档案、人事、办公室日常工作。包点新下陆(幸福新区)司法所。对分管的科室反腐倡廉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分管的科室成员的反腐倡廉建设分别负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吕金年(司法局副局长):协助局长做好司法局日常工作。分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项目建设工作。包点东方山(旅游新区)司法所、工业新区司法所。对分管的科室反腐倡廉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分管的科室成员的反腐倡廉建设分别负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刘斌(司法局副局长):协助局长做好司法局日常工作。分管普法、社区矫正工作。包点团城山(商务新区)、老下陆(生态新区)司法所。对分管的科室反腐倡廉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分管的科室成员的反腐倡廉建设分别负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下陆区司法局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