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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林局】市委督查室督查下陆“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日期: 2017-08-01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7月26日下午,市委督查室、市水利水产局联合对我区 “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副区长严吉庆、区河长办主任张楠等陪同检查。 

  

  本次督查主要针对我区推行“河长制”工作中领导批示、工作方案出台、河长体系建立制度和机制落实等情况的问题查阅了相关工作资料。督查中,严吉庆从工作部署、责任落实、绩效评价等三大方面对我区“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并表示我区在“河长制”工作推进上是探索性部署推进,下一步将针对推进过程中碰到的困难不断调整工作措施,希望就“河长制”工作治理如何进一步推进,得到市级专家队伍的技术指导。 

  

  督察组一行对我区“河长制”工作整体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汪可指出,“河长制”工作推进治理是持久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要落实责任、明确目标,进一步重视长效管理,定期巡查,各级河长要定期了解河道水环境治理工作的进展,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把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与河长综合管理有机结合,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

  “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河长制”是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目的是为了保证河流在较长的时期内保持河清水洁、岸绿鱼游的良好生态环境。 

  (供稿:区农林局 程文森) 

 



[来源: 工业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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