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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农林水利局职责及班子成员分工
日期: 2014-12-1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下陆区农林水利局的前身为下陆区农业委员会,199611月,根据《中共黄石市、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陆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黄发[1996]29号)更名为区农林水利局。区农林水利局归口管理二级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区经营管理站、区农机水利管理站、区林业工作站、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内设机构1个为局办公室。截至201411月,全局系统共有在编职工20人,其中在岗人员14人;改非退养、病休人员6人。

  一、区农林水利局机关基本情况

  (一)编制、人员及内设机构:

  区农林水利局为下陆区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行政单位,核定编制数4人,领导职数为21副。目前,区农林水利局机关在编人员8人,其中在岗4人、退养4人。区农林水利局内设局办公室,办公室人员主要从农口站所借用。

  (二)区农林水利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执行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酬劳管理工作。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化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发布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督管理。

  4、组织、监督辖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指导农业机械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5、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检测、发布农业灾情,提出农业生产救灾物质、资金的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6、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全区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工作。

  7、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依法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

  8、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编制下陆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防洪抢险工作。

  9、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制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监督实施等工作。

  10、指导全区农林水利工作,协调组织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工作。

  11、依法开展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费、防汛费的征收工作。

  12贯彻执行上级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

  13、组织、指导、监督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林业工程建设。

  14、指导各类公益林、商业林得培养,组织、指导全区林木种苗、花卉的培养管理,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15、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指导林业、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

  16、承担木材经营加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林木种子种苗生产经营的审批工作,承担市林业局委托的林政执法工作。承担辖区范围内的绿化费征收工作。

  17、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常设机构

  下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陆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农林水利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党组织情况

  目前,区农林水利局共有正式党员13人。其中,成立一个党组,党组成员3人。下设一个党支部,支部设书记1名、支部委员2,正式党员10名;

  (五)现任班子成员分工

  党组副书记、局长张楠全面主持区农林水利局政务工作。

  党组书记、副局长吴细容全面主持党务工作,分管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区农机水利管理站、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程贤豪分管区林业工作站站、区经营管理站、局办公室。

  (六)办公地点

  区农林水利局及农口站所均在下陆区下陆大道95号区农林水利局办公楼办公。

  (七)电子邮箱

  2659623288@QQ.COM

  (八)联系电话

  局办公室电话:0714-5317493

  传真电话:0714-5317424

  值班电话:0714-5314911

  二、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基本情况

  (一)编制、人员及内设机构:

  区农业技术推广站为归口区农林水利局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编制数5人,领导职数为11副,经费来源为全额财政拨款。目前,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在编人员2人,其中在岗1人(副站长兼高级农艺师)、退养1人。

  (二)区农业技术推广站主要职能: 

    负责农业技术的引进、创新、试验、示范与推广应用;负责农业环境管理执法,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上市的检测和在地农作物的质量安全,农业种子的生产及市场管理等。

  三、区农机水利管理站基本情况

  (一)编制、人员及内设机构:

  区农机水利管理站为归口区农林水利局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核定编制数8人,领导职数为1正,经费来源为全额财政拨款。目前,区农机水利管理站在编在岗人员4人(其中3人为水利工程师)。区农机水利管理站加挂区水土保持站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 

  (二)农机水利管理站职能: 

  负责全区农业机械管理、防汛抗旱、水源调度、水土流失监测、水利工程管理、执法等工作。

  四、区林业工作站基本情况

  (一)编制、人员及内设机构: 

  区林业工作站为归口农林水利局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核定编制数5人,领导职数为1正,经费来源为全额财政拨款。目前,林业工作站在编在岗人员2人(人员中含林业工程师1人)。

  (二)林业工作站职责:

  组织和指导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退耕还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

  五、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基本情况

  (一)编制、人员及内设机构: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归口区农林水利局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核定编制数10人,领导职数为1正,经费来源为全额财政拨款。目前,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编人员4人,其中兽医师1人、助理兽医师2人。

  (二)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能:

  负责全区动物卫生的监督与管理,动物疾病预防控制,动物检验检疫,动物市场的检查、执法等。

  六、区经营管理站基本情况

  (一)编制、人员及内设机构:

  区经营管理站为归口区农林水利局管理事业单位,该单位已实行参公管理,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核定编制数8人,领导职数为1正,经费来源为全额财政拨款。目前,区经营管理站暂无人员。

  (二)经营管理站职能:

  负责农村及“村改居”的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及“村改居”集体财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审计,农村土地承包等工作。

  七、上级对口部门

  上级业务对口一级单位有市委新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水产局等单位,二级单位有市畜牧兽医局、市经管局等单位。

  八、行业贯彻的相关法律法规

  行业贯彻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农业法》、《林业法》、《水法》、《水土保持法》、《土地承包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植物保护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新能源管理条例》、《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减轻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农村财务管理条例》、《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来源: 区农林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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